有些地方嫁女儿,已经退化成了"出栏"。
你没听错,就是牲口市场那种出栏。十八万、二十八万、三十八万,还要"一动不动""万紫千红"——一套房加一辆车,外搭现金堆成彩虹。媒人报价的腔调,跟牲口贩子摸牙口报岁数一模一样:女方可着劲儿抬,男方咬着牙往上够,最后"成交",双方拍手,仿佛做了一笔漂亮生意。
可这笔生意最荒唐的地方在于:卖的是自家闺女,收钱的也是自家爹妈,最后两头受罪的还是自家骨肉。
男方掏空六个钱包——父母的、爷爷奶奶的、兄弟姐妹的,婚还没结成,债先欠下几代人的。新娘子一过门就成了"高价买来的",丈夫念叨"这可是花大价钱娶的",婆婆念叨"我家为你家出了多少血本"。她从此在婆家抬不起头,说话要看脸色,生孩子像还债,过日子像打工。你说这是嫁女儿,还是送她去抵债?
更可笑的是那些张口就要三十八万的爹妈。他们真觉得这是在替闺女谋幸福?不,他们是在替自己谋面子。邻居问起来"你家闺女卖了多少钱",嗓门能大三分。至于闺女嫁过去日子好不好过、婆家心里记不记恨,那是"她自己的命"。——拿女儿一辈子的安宁,换几句街坊的恭维,这笔账也算得出来?
结果呢?离婚率上去了,退彩礼的官司排满了,恶性事件隔三差五见报。最高法2024年专门出了司法解释,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闪婚闪离的按共同生活时间、孕育情况、过错程度算返还比例。法律下场管婚丧嫁娶,说明这股风气已经臭到了不得不管。
还总有人拿"风俗"当遮羞布。风俗是人情,不是标价;是祝福,不是勒索。真讲风俗,古人讲"纳征之礼,取其信也",要的是个心意和承诺,什么时候变成拍卖槌了?
那些砸锅卖铁凑彩礼的,醒醒吧:你亲手把儿子推进了负债,又把儿媳推成了仇人。那些漫天要价的,也醒醒吧:你攥着那叠钱,攥的是亲骨肉后半生的眼泪。
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止于礼。再多要一分,多要的都不是钱,是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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