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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好消息!医保家人可以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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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7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速新闻记者 王国康)去年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及家庭共济有关事项的通知》,该政策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本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享受家庭共济待遇,实现个人医药费用通过家庭共济进行分担。


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包括: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生育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产前检查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在本省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并符合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管理相关规定;支付在本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管理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缴纳参保人员本人参加本省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缴费年限不足时的一次性趸交职工医保费,以及参保人员家庭成员参加本省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购买本省及设区市政府指导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根据国家要求由省统一调整,全省统一执行。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如何设立?


设立条件。主账户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的,可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将本人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与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享受家庭共济待遇的,可从主账户人个人账户上支付相应待遇。


申请渠道。主账户人根据家庭成员的医疗需求,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江苏医保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渠道,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主账户人应及时申请变更或终止家庭共济关系。主账户人申请设立、变更或终止家庭共济关系,应当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家庭关系承诺书等。主账户人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等原因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或其他终止职工医保关系情形的,家庭共济关系相应终止。


使用顺序。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应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


举个例子:


小刘是我市职工医保的正常参保人,在个人账户有余额的情况下,作为“主账户人”,绑定了她父亲(老刘)作为“共济使用人”。小刘医保卡余额为3000元,老刘医保卡余额为100元。


那么,老刘去医院看病的时候,医保支付规则是这样的:老刘携带自己的医保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划卡就医,医保系统按照老刘本人可以享受的医保待遇进行结算,假设计算得出个人须支付的金额为600元,接下来系统将首先从老刘的医保卡扣完100元,剩余500元则自动从主账户人医保卡余额中扣取,小刘的个人账户余额剩下2500元。


特别提醒:


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需在正常参保状态才可设立家庭共济关系并正常使用。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如需变更家庭共济关系,可以在退出后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济关系。主账户人的账户余额只能单向流出,无法调取使用共济使用人的个人账户余额。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线上办理:


江苏医保云APP自助办理,授权人账号登录江苏医保云APP给家庭成员进行授权。


具体操作:


1.下载江苏医保云APP完成注册登录;


2.点击“我要办”—“家庭共济”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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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共济账户绑定”,根据提示添加共济使用人(如需添加多人可重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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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权时间可自行选择(开始时间不得早于当前时间,终止时间不得与开始时间重复);


5.家庭关系采用个人承诺制,请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内容,确认后签字并提交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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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办理完成后,可通过“家庭共济”—“共济账户授权记录查询”查询绑定情况,同时“解除绑定”功能也可在此界面办理。


如遇特殊情况,线上办理不成功或无法办理的,授权人可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户口簿或结婚证或家庭关系承诺书等材料,至医保各经办窗口办理。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信息系统正在不断完善中。现阶段已支持医院端直接划卡结算,不支持手工零星报销,建议参保人就医前提前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直接划卡结算。


异地就医人员如需使用家庭共济功能,请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提前绑定家庭共济关系,在就医地直接划卡结算。


家庭成员必须持本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对参保人员通过虚构家庭成员关系等情形违规享受家庭共济待遇的,医疗保障部门会停止相关当事人家庭共济待遇,追回使用的医保基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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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7 15:17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缴费金额涨了,返款金额却降了,一下少了56块钱。
明年是不是还要涨?继续降?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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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7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套路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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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7 18:43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然后把个人账户每月返还减接近一半,打得一手好算盘啊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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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7 20:24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这不是什么好事哈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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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7 21:35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好大一个饼,其实是把返的钱变相弄去大池子里了。医院去看病得够起报点才能报销,门诊的挂号费,CT,核磁共振等各种检查不给报。
话说卡里有钱不如直接去路边大药房买药。什么共济。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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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ne11223344 : 门诊的CT 核磁可以报啊,我去年报过
2023-2-8 00:57 来自江苏 回复
口口豆 : 不给报,前几天刚做过,七百多。只能用个人账户里的钱。
2023-2-8 22:55 来自江苏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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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7 22:20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职工医保又不是新农保,新农保又不能共享,跟老百姓有毛关系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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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8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缴费基数在一年一年的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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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8 14:44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不查不知道,一个月医保个人账户少了2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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